当前位置:中招首页 -> 自考 -> 上海市 -> 考试政策 -> 
上海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独本)计划08年起调整

2007-03-23 14:27:03 来源:未知
 根据全国考委的规定,经本市自考委研究决定,本市高教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全国考委2006年颁布的新计划(下称“新计划”,见附表1、2)并继续纳入全国统考。目前,该专业的新、老考试计划的调整、过渡办法已出台,具体如下:
中国人民大学3+1(HND)出国招生
人大HND学生在国内经过一年国际基础课程,两年英国大学专业课的学习,考试合格修满全部学分之后...
北京工业大学中加工商学院2+2出国
多所世界名校,可根据意愿选择留学国家与学校、国内两年、国外两年,节省大量费用与一年学习时间
北大资源学院hnd3+1高等教育文凭
国内3年,获英国国家高等学历文凭,再去英国合作大学读1年获学士学位,读2年获硕士文凭。
中国人民大学美国1+3留学项目
在中国人民大学校内学习,第二至四年在美国学习,直接获得美国院校学士学位 国家承认学历 世界通用
  韩企、日企定向培养 北京理工大学校本部招生
  中国人民大学计划外 北京文理研修学院招生

  一、至2007年底前,参加高教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或独立本科段)考试的考生仍按原计划(下称“原计划”或“老计划”)报考和毕业。其中,专科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7门(含实践性考核),毕业总学分不低于74学分;独立本科段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5门(含实践性考核),毕业总学分不低于78学分。

  二、自2008年上半年起,报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或独立本科段)的考生(含此前曾报考本专业但无及格课程考籍者)必须全部按新计划(见附表1、2右列)报考。在2007年底前已取得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或独立本科段)至少1门课程及格的考生(下称“老考生”)若继续参加本专业考试,其尚未通过的原计划课程应分别按本专业新、老考试计划课程对应表中对应的“新计划”课程报考,已通过的原计划课程可对应顶替新计划课程且按被顶替的课程学分计(详见附表1、2)。

  三、至2007年底前,参加本专业(专科)考试且尚未毕业的考生,若已通过原计划所设置的“汇编语言程序设计”(课程代码:2321、2322,4学分)课程,自2008年起,可顶替新计划中除规定不能顶替的公共基础课程以外的任意1门课程,并按被顶替课程的学分计(详见附表1)。

  四、自2008年起,各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理工科类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时,须加考“计算机组成原理”(课程代码2318,4学分)和“电子技术基础(三)”(课程代码4730、4731,7学分)2门课程。此前已通过原设置的5门分类加考课程中任意2门(含)以上课程的,可不参加新设置的分类加考课程的考试;已通过原设置的“汇编语言程序设计”(课程代码2321、2322,4学分)、“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课程代码2314、2315,8学分)、“数据结构导论”(课程代码2142,4学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课程代码0342、0343,4学分)4门分类加考课程中任意1门课程的,可顶替新设置的分类加考课程“电子技术基础(三)”(课程代码4730、4731,7学分)。

  五、自2008年上半年起,报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所有考生全部按新计划(老考生含对应课程)毕业。其中,专科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6门,毕业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独立本科段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4门(含实践性考核),毕业总学分不低于73学分(详见附表1、2)。

  附表1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新、老考试计划对应表

  专业代码:A080701

序号  原 计 划  新 计 划 
代码  课 程 名 称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 注 
1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2  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3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4  0010  大学语文(专)  4729  大学语文  4   
5  0012  英语(一)  0012  英语(一)  7   
6  0022  高等数学(工专)  0022  高等数学(工专)  7   
7  2198  线性代数  2198  线性代数  3   
8  2314  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  4730  电子技术基础(三)  5   
2315  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实践)  4731  电子技术基础(三)(实践)  2   
9  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2   
2317  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  2317  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  3   
10  034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034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3   
0343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  0343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  1   
11  2142  数据结构导论  2142  数据结构导论  4   
12  2318  计算机组成原理  2318  计算机组成原理  4   
13  2319  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  4732  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  4   
2320  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实践)  4733  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实践)  1   
14  2323  操作系统概论  2323  操作系统概论  4   
15  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3   
2121  数据库及其应用(实践)  2121  数据库及其应用(实践)  1   
16  2141  计算机网络技术  2141   计算机网络技术  4   
17  2321  汇编语言程序设计         
2322  汇编语言程序设计(实践)         
总 学 分  70   

  说明:

  序号1~16为新、老考试计划对应课程。自2008年起,此前已通过的表中左列原计划课程可对应顶替表中右列新计划课程并以被顶替的课程学分计;序号17左列为原计划课程,自2008年起,此前已通过的该课程可顶替序号7~16右列任意1门新计划课程并以被顶替的课程学分计。

上一页 [1][2下一页
   关键词  >>自考快讯 >>考试政策 >>自考政策
 
高校信息库
高校信息库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职院校报考指南
高职院校报考指南
民办院校报考指南
民办院校报考指南
香港高校报考攻略
国际留学项目
3+1hnd高等文凭
3+1国际hnd

  ■ 最新招生院校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北京北大资源学院招生  ·中国人民大学hnd高等教育
 ·首都经贸大学华侨学院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招生  ·北京中加工商学院“2+2”
 ·北京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北京城市学院自考招生  ·中国人民大学1+3留学预科
相关文章
 ·北京自考政策调整首次加考应严谨对待
 ·辽宁自考政策问答:考籍转入手续办理
 ·旅游管理自考政策有变:学分教材要进行调整
 ·浙江自考政策:毕业生待遇及免考政策
 ·辽宁自考政策:自考免考和课程顶替中需注意
论坛热贴
 【发表评论】
 昵称:
 内容:
 
 【最新评论】 更多...
中招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招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招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出 国 专 栏
国际出国留学
出国留学院校
高校人气排行榜
论坛热帖
关于中招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英才加盟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免责声明 - 设为首页
Copyright @ 2005-2008 zhongzh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招在线 版权所有